国家发改委发文,中央专项资金支持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治理等项目
来源:上海力皇集团 日期:2024-04-10 阅读量:19006

4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污染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专项重点支持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重点领域环境治理、水污染治理和节水等方向。

 

一、《污染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

 

本专项重点支持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重点领域环境治理、水污染治理和节水等方向。

 

以上支持范围中,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和重点行业节水改造项目支持资金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15%控制,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项目支持资金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0%控制,其他建设项目按东、中、西和东北地区分别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40%、60%、70%、70%控制,单个项目支持资金原则上不超过1亿元(全额补助的地区除外)。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项目原则上全额安排。

 

二、《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

 

本专项重点支持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循环经济助力降碳等方向。

 

以上支持范围中,列入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清单的参 照技术攻关管理并按支持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控制,其他碳达峰碳中和先进技术示范及应用项目、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节能降碳项目支持资金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0%控制,循环经济助力降碳项目支持资金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15%控制,单个项目支持资金原则上不超过1亿元。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项目原则上全额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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