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5日,我国第二部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将正式施行。这部16万字、1242条的"绿色基本法"整合废止了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10部单行法律,标志着生态环境监管从"碎片化"迈入"体系化"时代。
对于排污企业的环保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以及环保治理企业的技术人员而言,法典不是"换汤不换药"的文字游戏,而是监管逻辑的根本重构——检查更严、处罚更重、追责更细。比如VOCs和恶臭异味管控将全面升级,排污企业环保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务必牢记以下4条"高压线":
4条高压线:
高压线一:VOCs作业不密闭 = 罚款+停产
法典第214条:含VOCs原辅材料生产、使用,必须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进行,并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处罚:2万-20万元罚款;拒不改正,责令停产整治。
案例:2026年4月,北京海淀某汽修公司调漆间未密闭,VOCs直排,被立案查处。
高压线二:涂装企业不用低VOCs材料 = 违法
法典第213条:工业涂装企业等应当按规定使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
处罚:2万-20万元罚款;拒不改正,责令停产整治。
提示:源头替代已从"鼓励"变为"法定要求",末端上RTO不能成为使用高VOCs材料的挡箭牌。
高压线三:篡改VOCs监测数据 = 刑事犯罪
法典第184条+"两高"司法解释: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单位必须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联网。
处罚:篡改、伪造VOCs自动监测数据,既罚单位也罚个人,构成污染环境罪。
高压线四:恶臭气体不防不治 = 1万起罚
法典第249条:产生恶臭气体的企业须科学选址、设置防护距离、安装净化装置。
处罚:1万-10万元罚款;拒不改正,责令停工整治或停业整治。
法典时代,环保合规不是成本,而是企业生存的底线。8月15日前,针对VOCs废气治理领域,建议所有涉VOCs和恶臭异味企业对照以上4条开展一次全面自查。 毕竟,罚款是小,停产是大,刑事风险更是不可承受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