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起,严查十类涉VOCs环境违法行为
来源: 日期:2022-04-02 阅读量:307584

日前
为有效遏制夏季频发的臭氧污染
太原市已制定实施方案
赶在高温天气来临前
降低全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
为臭氧污染防治赢得主动权
其中,针对工业企业
提出了不少要求

 1 涉及哪些行业?

臭氧污染主要是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在光照条件下,通过光化学反应生成,近地面高浓度臭氧会刺激和损害眼睛、呼吸系统黏膜等组织,对人体健康产生负面影响。削减两大污染物排放成为当务之急。按照实施方案,工业企业、餐饮油烟、露天烧烤、干洗行业、加油站等,将成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管控的重点。

 2 哪些工业企业成为管控重点?

工业企业以有机化工(合成树脂、合成橡胶、制药、农药、煤化工、涂料、油墨、胶粘剂、橡胶制品等)、焦化、工业涂装(含汽修)、包装印刷及油品储运销行业为重点。

 3 企业也做到这些


使用油墨、涂料、胶粘剂、清洗剂符合低(无)VOCs含量原辅料源头替代比例,不符合要求的在4月底前全部更换,不能实施更换的向辖区生态环境部门提交书面说明。

采用活性炭吸附技术的企业要及时更换活性炭,并将盛装过VOCs物料的包装容器、含VOCs废料(渣、液)、废活性炭吸附剂等通过加盖、封装等密闭方式,集中清运回收,或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对载有气态、液态VOCs物料的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大于等于2000个的企业,完成一轮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

5月底前,完成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

涉VOCs排放重点排污单位和风量大于20000立方米的污染源安装VOCs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4 严查十类环境违法行为


针对重点行业企业,4月开始,太原市将开展交叉执法检查,重点查处十类行为:
1.工业涂装企业未按规定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或者未建立、保存台账的;
2.以敞开、泄漏等与环境空气直接接触的形式储存、转移、输送、处置含VOCs物料的;
3.在不操作时开启VOCs物料反应装置进出料口、检修口、观察孔等的;
4.敞开式喷涂、晾(风)干等生产作业的;
5.应开展而未开展、未按标准频次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的;
6.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发生渗液、滴液等明显泄漏,有机废气输送管道出现破损、异味、漏风等可察觉泄漏的;
7.高浓度有机废水集输、储存和处理过程与环境空气直接接触的;
8.不经过收集处理直接排放有机废气的;
9.擅自停运或不正常运行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及VOCs自动监控设施的;
10.VOCs监测数据、泄漏检测与修复检测数据及运行管理台账弄虚作假的。
除了工业企业
太原市还要求重点行业错峰施工